近年来,涉爆案件呈增长之势。保安人员特殊的职业特点使之成为维护公共场所日常安全的主要力量,也使之成为爆炸物品的最早发现者和处置者。能否在日常保安勤务中及时发现可疑爆炸物品,并对之进行正常的临场处置,本文将就爆炸物品临场处置,将就爆炸物品临场处置及相关问题加以探讨,以期规范保安人员临场处置行为,最大限度的减少伤亡,确保安全。
一、可疑爆炸物品的识别方法
1、观察“三异常”现象。
所谓“三异常”,是指物品异常,位置异常和动作异常。保安岗位惯有的物品一般呈现惯有的状态,如果其状态违反了常态,比如出现了多余的电线或连线、不该产出烟雾的物品发出烟雾等,即可判定为物品异常。保安岗位内部不该某些位置上出现的物品却出现在该位置,或者某些物品离开了常规位置上发生了位移,即可判定为位置异常。比如实际案件中,虽经巧妙伪装但由于位置异常而被及时发现并排除的爆炸物品:办公室把手拴挂着的礼品,柜台上无人认领的皮包,医院暖气包下的杀虫剂瓶等。动作异常是指人员的放置、丢弃物品时有偷偷摸摸、小心翼翼、迅速转移、放置离开前对物品操作或处置等异常动作的现象。上述三中异常现象无论是单独出现或同时出现,都应引起保安人员的主意,进一步采取措施确认疑点。
2、询问有关人员。
保安人员初步观察到异常现象,不能立即判定为爆炸物品时,应立即围绕可以物品和现象进行询问。询问对象包括:可疑物品周围的人员(如:顾客、观众、游人等)、现场其他工作人员(如:售货员、检票员等)及可疑物品的放置者。询问内容主要围绕搞清谁是可疑物品的主人?什么时候发现可疑物品放置在该位置的?可疑物品到底是什么?询问时要注意方式方法, 尤其对没来得及离开现场的可疑物品放置者,更要注意询问策略。可以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随机应变的进行对话,避免激发犯罪分子当场引爆作案。比如:可以对放置信可疑物品的放置者说:“您的包掉了,商场太乱,请随身带好。”从而使其人物不能分离,放置不能成功。除非自杀式爆炸作案,一般犯罪分子在爆炸物品未放置到位,自己未安全离开现场之前,不会轻易起爆爆炸装置。
3、嗅闻特殊气味。
如果爆炸物品为火起装置,则犯罪分子在离开现场前必 须将火起爆装置点燃。这类爆炸物品通常会发出特征性气味:黑火药燃烧的气味、蜡烛燃烧的气味、汽油味、卫生香燃烧等。如果闻到可疑物品有上述气味,则判定其为爆炸物品的可能性极大,并且起爆装置已经点燃,必须迅速采取适当方法加以处置排险。
二、可疑爆炸物品的处置方法 保安人员通过以上识别方法,如判定可疑物品为爆炸装置,应立即报警,组织人员疏散,同时采取正确的处置方法进行临场紧急处置。
1、对普通火引爆爆炸装置的处置。
对于明显闻到黑火药燃烧味并冒着烟的可疑爆炸装置,可以判定其为已经点燃的普通火引爆爆炸装置。应边向室外转移,边小心打开外包装,观察导火索燃烧的位置。燃烧过的导火索颜色发黑,通过肉眼可以判定其燃烧的位置;或从导火索近炸药端迅速向外摸,发烫处为导火索燃烧位置。导火索燃速为1米\秒,由燃烧位置和导火索总长可以推算出剩余的安全处置时间,如果时间较长,可以将导火索拉出或剪断。如时间所剩无几,来不及进行前述处理,应将其转移或抛出室外。转移地或抛落点,应选择远人群、远离油库、停车场、煤气站等可能继发危害的地方。
2、对电引爆爆炸装置的处置。
电引爆爆炸装置种类较多、结构复杂。从外置角度可以将其分为不可移动和可移动两类。不可移动的电引爆爆炸装置一般为触发式爆炸装置,只要改变其原有的平衡就会引爆。拉发、松发、压法等非触发结构的爆炸装置均为可移动的,既可以从现场转移到合适的安全场地,交由专业人士进行处置。保安人员发现可疑爆炸物品,不能确定其结构情况下,应按照处置不可移动爆炸物品的要求进行处置,防止盲目转移和处置反而引发爆炸。一般应立即报警,同时组织现场人员疏散,并将可疑物品四周用棉被、沙包等软性物体做围护,等待公安人员和专业人士前来处置。如果保安员在识别可疑爆炸物品的过程中,发现可疑物品可以被移动、触动,则应参照可移动爆炸装置的处置方法进行处置:立即转移至合适的安全地点,报警等待公安人员前来处置。
3、注意事项。
不能将可疑爆炸物品装置投放水中,导火索抗潮性很强,投入水中无法使之熄灭或失去可燃性,因而将导火索的普通火引爆爆炸装置投入水中并不能安全抑爆,只能起到阻减爆炸碎片飞散速度的作用;若可疑爆炸装置为电引爆结构,则切忌投入水中,水的导电作用会使电路沟通,立即起爆;不能轻信包装说明,犯罪分子为了达到成功引爆的目的往往对爆炸装置进行伪装,甚至借助包装上的使用说明、开启说明等标识,诱导处置者实施引爆动作,对此类有伪装的可爆炸装置不可轻信其包装上的标识说明,不可在未知结构的情况冒然触动、开启、转移和拆除。
三、现场疏散的组织指挥
1、做好预案明确分工。
无论涉爆、火灾或其他紧急事件,都涉及阻组织现场人员疏散的问题,应提前科学地分析现场情况,制订预案,细化分工,划区包干。在日常训练中应熟悉预案,适时进行演习,一旦出现紧急状态能做到快速反应、正确组织实施预案。
2、灵活把握疏散通报事由、时机和范围。
发现可疑爆炸物品,确定应当组织现场人员疏散后,应注意根据可疑物品所处方位、现场条件、人员数量等情况,以尽量减少恐慌和有利于提高疏散速度、秩序和安全性为原则来确定通报疏散的事由、时机和范围。一般可采取分层、分区、分批通报的方法,将处境最危险的人群最先疏散处现场。
3、疏散同时注意现场防护。
人员疏散过程中,应注意现场警戒防护:一要防止有人乘机实施哄抢、破坏等违法犯罪活动;二要将可疑暴爆炸物品盯紧看牢,防止放置者趁乱取走或引爆,防止其他人员与之接触或触动;三要将可疑爆炸物品四周用软件性物品进行围护,减少爆炸影响范围;四要将现场门窗打开,增大泄压面积,减少爆炸对现场建筑的损毁程度;五要关闭电源、气源、水源,熄灭明火,减少爆炸引起继发危害的可能。
4、外围警戒的布置。
人员疏散处现场后,保安人员应将现场建筑外围80米范围内划为警戒区进行封闭式看护,只许出不许进,等候警察前来处置。然后根据警察的指令,将现场将界范围扩大或缩小。警戒过程中,保安人员应接受警察的调遣,协助维持现场秩序,禁止嘈杂以防影响排爆操作。禁止进行使用无线电操作,以防频率于无线遥控引爆的爆炸装置形同引发爆炸。同时注意观察和控制现场可疑人员和知情人员,随时向公安人员报告,以便及时控制、取证,为侦查破案提供条件。